May 20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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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起来,透过窗子,发现外面景物的色调比平日浓湿,就知道昨晚又下雨了;但那至少是凌晨两三点之后的事,因为那个时候一个人走路回家,天空还没有飘起雨点,也没有任何下雨的迹象 — 有点微风,树叶的影子在地上舞动;空气是干冷的,街道是寂静的,典型的午夜后街景。

不知道为什么,今天很喜欢这雨。也许是阴沉沉压抑了好多天的雨总算下了,也许是这样的天气更适合睡觉。打开窗户,让湿润的被雨净化的空气飘近来,对着那团雾气深深的吸–呼 — 哦,仿佛我的肺也被洗干净了。对了,也许喜欢只是因为这雨很干净。

是的,干净。看那旁边的建筑物,平时定是灰尘仆仆的,可今天墙壁被雨印的花花的,屋顶的黑瓦也显出了真本色,油亮亮的发光的黑。马路上已经有点积水,可以看见雨点落时散发出了水晕。那边走过来三两个大伞的路人,淡色的伞下白白的几张面孔。其中一个抬起头来朝我看来,她对旁边的人转过头去,于是另外的两个也都抬头向我仰过来。我刚从床上下来,只穿了低低的吊带和睡裤,又是一整块落地窗,在五楼,想必他们都可以看的见。她刚才说了什么,现在她们又在说我什么?我本来在看风景,没想到却被别人看了风景。

屋子的另一个窗户对着院内的花园,相对与那面街道的吵闹,这边是个安静使人舒畅的所在。有几丛绿竹,有修剪的工工整整的花坛,因为下雨,平时总是站在花坛旁的保安不见了。供人休息的石桌石凳现在湿漉漉的,滴答滴答的淌着水。地面上小雨点打出来的圆晕正热闹着,平时静止的一切现在仿佛都动了起来。

上海的雨就是这样,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打持久战的。不象北京的雨,如同一个短脾气的人发火,下的时候火暴的了不得,但一会又晴空万里了。哎,连下雨,都与这两个城市的性格如此接近。说不上喜欢那个,只能看自己当时的心情了。

把窗户就开着,让那湿湿的雾气飘满我的房间,滋润我的喉咙和皮肤,这才是真正的深层补水。而我要再回去被窝里 — 接着睡觉!吖…世上有美事如此……

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讲的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,可并不是每个人都熟知的那段话的故事。

“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"床前明月光"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”。

这样的男子是一类,活的真实、实在,爱是他们的主宰。到底娶红玫瑰还是白玫瑰,完全看自己当时的心。可他们同时又十分难堪,因为他们的爱没法长久,而他们长久的欲望又总在那他们得不到的东西之上。王世洪和朱先生是这样的男子。

可振宝又是另外一类。在他,红玫瑰就是红玫瑰,是不可能娶的,不可能将她变为“蚊子血”的;白玫瑰也将永远是白玫瑰,注定是“饭黏子”,没可能成为“床前明月光”。在他的世界里,道德是主宰,爱要为之牺牲,可讽刺的是只有被牺牲的爱才是长久的,因此,虽然振宝和他们走的是另一条路,可却是“殊途同归”,他的爱,他的爱的欲望,也永远在那他得不到的东西之上。在这一点上,所有的男子都是人性缺陷的受害者,或者也包括所有的女人?

在这个主题上,似乎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。难道失去是爱的前提,真的只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?难道人就只能是情欲的俘虏,虽然有能力也可以并已经做出理智的抉择?是否真的如她在另一篇中所说:“人…..是动物,可正是因为是动物式的人,所以更为可怖”。我们的选择是不是只有两个:要不做纯粹的动物,没有情感没有爱,只有欲望;欲望升起时就消灭它,消灭之后就永远消失,然后再去满足新的欲望;要不做纯粹的圣洁的人,只有爱只要爱而斩除欲望,像佛门弟子那样除六根,绝“孽”缘?

当然,这篇故事主要还是关于振宝和他的世界的。他是男子中极普通的一个,他的终极目标是做他认为对的事,建造一个属于他的对的世界;可就是因为还是逃不出一个“情”字,他却慢慢的发现在他的对的世界里事情不对起来:红玫瑰竟然是可娶的,并在那里成了另外一个男子的白玫瑰;而白玫瑰竟然也“龌龊”的扮演着另一个男子的红玫瑰。他可以选择道德,但身边的人却放肆的在他的眼皮底下背叛。女人终究是可以忽白忽红的,他的对的世界不对了,因此需要被砸碎。

然而如同张笔下其他人物一样,振宝也是不彻底的。他心底里是不想彻底的砸碎一切,失去一切的。于是,在临近彻底毁灭的底线边缘,他又重新活过来了。这一次,他变回了好人,当然和从前的那个他那个好又不一样了,红白的交界不再那么明晰,也许是趋于中庸的一种立场,这种立场应该是更可长久维持的。

这次是第一次看张的小说而感到了一丝不足。这是一个中篇,但许多关键之处竟然叙述的非常含糊。如娇蕊的爱上振宝,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情。两人统共就只实在的见了两次面(如果把一天之内的见面算做一次),一次是振宝刚搬进来那天,一次是喝下午茶,娇蕊就已经爱上振宝到了要偷闻他大衣的味道以怀念的地步。虽然后面有解释说“她稍微碰见一个有抵抗力一点的”就觉得不同,需要征服;可这般的举动是真爱下才会做出的,要不然就是娇蕊纯粹是演戏惯了的;可,没有人在家,她也并没有演戏的必要。她之爱上他,又爱的那么深,有欠说服力,因而缺少真实性。

还有就是振宝后来的醒悟,也是突然之间仓促的发生。本来,像“醒悟”这样的事情一般都是突然之间发生的,可这表面上的突然通常是有其背后缓慢的过程和反复的思索挣扎的。他的从前的“善良的空气”一点点向他逼近,将他包围,应该不只是因为看见了妻子一双绣鞋及其暗示意义。前面有交代,烟郦在他的坏之下突然成为受害者,有了友谊和社会地位,振宝应该不会感觉不到,自己的一切岌岌可危,他应该是想挽救的,可这些心理也并没有做很好的处理。

还有就是些小问题,如像王世洪那样富有的人,而且知道自己的太太容易“节外生枝”,为什么一定要将公寓里的一间房租给别人?而且竟然还共用一个浴室?经济上他完全没有必要,这太明显是“引狼入室”之举。再如烟郦那样性格的人竟然能使振宝的母亲负气回家,让人不可思议。如果有人回家,应该是烟郦回娘家,而不是振宝的母亲,她的厉害我们通过她在振宝病床前当着娇蕊的一席话里就能看出。

不过,这故事的好还是惯常的张的其它小说的好,好在细节上,好在句子上。如肥皂沫在振宝的手上使皮肤缩紧了,“仿佛有一张小嘴在那里吸着”“吮着”;娇蕊说等她学会了开车,自己也去买一辆,振宝想让王世洪给你买一辆?“这句话在心口不消化”;玫瑰拥抱他,“狠不得生在他身上,嵌在他身上”,等等,都是神来之笔。

这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,只有美。

泡上一杯温温的夏桑菊颗粒,在这个沉沉的下午,有点阴冷,从透过厚厚窗帘的天光中辩得出外面是渐沉的晚的下午,翻翻老碟片,“花样年华”,是适合在这样的时候再看的。

第一次看是什么时候,现在已无法记得,印象中他在沙发上睡着了,而我仿佛也是没有看完,无尽的纠缠的小提琴,虽然是凄美的调子,可长时间的听下去也让人不自觉的要晕沉沉。结尾的柬埔寨仿佛在记忆的深处有印象,可又并不确定。然而,这一次是在我已经去过柬埔寨之后了,那画面看起来又自是感觉不同。

说不出来是不是喜欢这个故事。事情有可能是真的,只不过用一种不现实的戏剧的方式讲了出来,连带的使这个故事也仿佛有点假。导演仿佛只是要让观众沉入到他的那种情绪中去,因此,不管是情节,叙事方式,镜头,音乐,人物或者对白都是被那种情绪浸染湿透了,可我想再触动人心的情绪,也仅仅是一种情绪,上品的美术,经典的歌剧,只是生活的点,在点后面的平面上是实在的生活。一个好的电影,应该不是那些点,这也是电影更加大众化的原因。

当然,电影的本身我是喜欢的,因为那种情绪,也因为很多细小的情节。当音乐响起,感觉自己的心仿佛也被抬了起来,在乐声中越升越高,好象要跳出胸腔外。还有另外一个镜头让人心碎,上面一盏白帜灯,惨白的灯光下,烟雾慢慢飞腾,那烟仿佛是没有颜色的,可又应该是白色吧,要不然怎么能看得见?烟的形状是如同游丝,又同时千变万化着,某条丝消逝了,另一条又分离出,但总的是渐渐趋向于无的,几秒钟而已,可让人想起了贾宝玉的“化烟”之说,又让人胸口发闷,好象有人在那里将心掏空。

另外的很多画面都是唯美的,班驳的美,落魄的美,仿佛只有那样才够古旧。墙漆剥落的天花板,帖满广告的走道壁,简陋的路灯,都不是穷人,不至于穿着那么华美的衣服,却在这样不堪的环境里起居?他们花很多时间一起在雨中对立和在夜晚拥抱的街道拐角,也是那么落败,简直像现在某个城市角落还幸存着的上个世纪的标本。另外就是公用空间的问题,看起来好象是大家共用一个厨房和起居室,要不然她怎么老在外面看报做饭?这些实际的事情,六十年代的香港,只有找个老人问问。

这些都是外面的美,真正打动人心的是故事的美,可对于故事我是有点疑心的。除了末了她回去“故地重游”,人去楼空,物是人非,她眼里禁不住有眼泪在打转,也让人不由得伤起心来。这样的体验,几乎每个人都有,很容易产生共鸣。他也回去了,也是一样的心空空的,回去之后更空,所以不得不在四年后,在一个异国他乡的古遗址上将秘密和古迹一同封存。

可是,他们有的只是幻影,爱的幻影。这样的爱最容易,最简单,也最浅薄。从最开始他们想象“他们”是如何开始的,到后来他发现自己真的喜欢她,以至在一次实验后她也发现她对他有真心,两人可能在那时才有了第一次的也是唯一一次的“亲密接触”。之后就是流言非语使得他们不能常见面,而因为一次电话沟通的误会,他先她一步走了,而她在房间里等到天亮,一滴眼泪划过她孤独的美着的脸颊:他是走了,没有带她。

一个误会,仅仅是一个误会,而,又是一个误会!中国的爱情故事里,误会仿佛永远是悲剧的制造者和收场,正是因了这个误会,他们可以经年的安全的在幻想里想念对方,可以将牵挂都记在他的帐下,可以在花落月明时有感可伤,可以放任自己一直悲伤下去,在脸上永远挂着伤感的苦笑,因为“曾经有个完美的他,而我没有珍惜”。这样,一个人就完整了,因为每个人都要有一个伤疤,带着这个伤疤,他可以平静的安稳的度过余生。这是中国人的爱的心理,扭曲的心理。

“半生缘”也是讲误会的。曼桢和世钧就是因为一个误会而分开,其后世事的变更让他们一错再错,十八载过去他们再见面,连伤心的力气都没有了,那种悲哀又太残酷,太不留余地,使生命显得不值一瞥。可这里,他与她或许还有未来?她又搬回去住了,而且只和一个小孩子,该不会是他的吧?而他也回到香港,那个街道拐角和面摊子前,或许还有重见的希望?不管他们是否能够最后在一起,至少两个人都收获了那哀怨而又凄美的四年爱情。

而我更想看到被探讨的题目是如果他们一起去了新加坡,他和她,会怎样收场。没有了隔着的记忆,没有可以无限被美化的幻想,没有安全的意淫和美感的思念,零距离接触,一天又一天白花花的日子,一天,又一天。他还会那么心痛的爱她吗?她还会有流眼泪的那一天吗?

当然,这部电影是关于伤疤的,至少我这么解读。可是人生的伤疤难道还不够多吗?拍这么一部电影,将它放大再放大,于我们又有什么好处?绝望高于希望,而幽默是高于希望的。

他走出房间,关上门,门牌号码是2046。这次看见当然就有了不同的意义。2046我没有看完,到一半多的时候机子硬是读不出碟片了,也没有深究。章子怡穿旗袍比张曼玉好看,她脸小五官也古典一点,不象张曼玉一双剑眉,和那纤细的胳膊实在不搭配。她的脸盘也大,和他坐在一起,常显得他的小。而且,有时候她比他还高,更让人觉得中国男人的“小男人”气,阴盛阳衰。

窗外已经是黑夜了,灯,星星点点或是大片的放着光。夏桑菊已经喝完,口里还甜着。夜是渺然的向无限伸展开去,觉得好象白天永远不会再来了。

刚看到张爱铃的散文里说“到菜场去买菜,感觉好象落难公子”。读到这里顿了一顿,她是有佣人惯了的,可那感觉不管每个人是否曾经是过公子(公主),都应该有的吧!坐惯了头等舱的坐经济舱,乘惯了飞机的坐火车,睡惯了卧铺的坐硬座,想必都有相似的感觉。可是落难只是背景色,在这之上主要的还是新鲜的发现与感官的刺激,这种难我是愿意落下去的。

公寓后面就是个菜场,一横一竖两条街,满满盛着生活所需的各样什物。第一眼看上去是有点脏乱,在上海仿佛拿不出门面来,而这地方也确实是隐藏在高楼大厦的后面,来来去去的只是本地的住家。两边店面里面摆满了货品,绿油油的菜筐子不得不排到街上,地上是油腻腻的,是经年累月点点滴滴高出来的一层,小心的走在上面,路过红白相间的肉,五颜六色装在玻璃坛子里的腌菜,白肚皮的鱼和被草绳五花大梆的暗色螃蟹,一两条灰绿的小虾从水里蹦出来,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,而主人则嘀咕着伶着它的胡须重新仍回水里,重重叠叠的铁笼子里挤着满满的鸡,公的母的,大的小的,只等着某个人过来看中,然后乖乖的被炖成一锅汤。

这街道的后面是弄堂。弄堂里面是什么样子我从来没有看过。现在上海的弄堂口动不动就加个铁门上把锁,把小偷和好奇的心一起阻挡在外面。不管怎样,我想象那里的居住空间是很拥挤的,而且一定没有起居室,因为分明的,街道是大家公有的起居空间。这里的老婆婆坐在小板凳上晒太阳,那里的母女一起坐着择菜,一个青年男子的臂弯里静静躺着个小孩子,另一个妇女穿着睡衣,提着盆子,完成起床后去卫生间的第一个来回。

这里住着那么多的人,又有附近方圆的人天天来买菜,因此非常的拥挤。前些日子经过公安部门的整顿,禁止露天摆摊,供人行走的空间虽然多了,可奇怪的也并没有减少拥挤的情况,只使整个市场的活气被截去一大块。走在这市场上耳朵要特别的留心,因为也许就在你要往左跨一步的时候,后面就有辆自行车过来了,虽然他并不能骑的很快,可是被车轮擦到衣服上也是很不愉快的事。我特别喜欢听当地人拉长了调子,悠闲的说“当–心—”。我常常自己在心里一遍遍念着,觉得自己也应该会说了,可从来还没有试过。

有的卖菜的人简直是调皮。比如说一次路过他们家的菜摊,是下午,各种杂音都静下来的时候,才走过,他突然像发狠又像恶作剧的吆喝出来“两块钱一斤!“,吓了我一大跳。后来公安来整顿的时候,当时大家都有点不愿服从可又没有办法,只好将自己的菜都摆到店里面,他又是那样,冲着那些执法的,狠狠的叫“两块钱一斤!两块钱一斤!”旁边的人都笑了。我觉得这是南方人的小聪明小可爱。

就因为这个菜场,我很舍不得搬家。在上海,我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齐全,这么新鲜,这么有意思的市场。到时候,难道要大老远的再跑回来买菜吗?就算可以,那些漂亮的绿叶子菜放到第二天也不新鲜了。哎,真是喜欢那样一副图画:竹筐子里,鸡毛菜齐齐整整的叶子向外心向里,旋转着形成一个完美的圆;韭菜的根没有一点脏的,白白的圆管到末梢又变成薄片的浓绿;空心菜整个的一把是那么俏皮的弯着,拿起一捆仿佛手也不由自主的跟着她斜过去;茄子的皮怎么能那么紫那么油?还有土豆,新出来的,很多地方的皮都毛着,淡淡的新鲜的黄色;豌豆是刚从豆荚里剥出来的,青椒是硬硬的脆脆的;一切都是新的香的。

土豆帮我剥皮,再送两根小葱,还有比这更好的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