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久没有动笔了,是因为好久没有一天的时间闲呆着。真正的闲:不上网,不看电影,不打电话,不约朋友。什么都不做。房子不朝马路,连点汽车声也听不见。浓黑的夜里只听见水滴打在叶子上的声音。上次这样安静是多少时光之前了?
记得小时候的夏日午睡,醒来也是这样的安静。害怕大家扔下我走了,满世界的找人。原来大家都在湖边乘凉。和朋友们玩抓石子,挑棍子。大家围成一圈吃西瓜,然后躺在爸爸腿上听故事。蒲扇在眼前一上一下,然后就什么也听不见了。每年在大门上刻下身高的痕迹。突然之间,自己快和父亲一般个子了。
第一次碰上那个比我大一个年纪的男生的眼光,赶紧低头看脚面。走了许久,才敢回头看。学校门口早已经空无一人了。失落,怅然。喜欢穿白色的毛衣,头发扎的低低的。几年前,还拿着扫把在教室里和男生冲着打,现在再也不了。可还是防不了有男生会在背后拽我的头发。回头一看,人早跑了。
几个要好的女同学带我和她们一起玩,去其它的学校,认识了许多男生。一伙人休学之后在河边拉开嗓子大唱林忆莲:夜已深, 还有什么人, 让你这样醒着数伤痕;爱有多销魂,就有多伤人,你若勇敢爱了就要勇敢分。尽管我们年纪轻轻,但唱的极度悲哀。隔了一条街是学校的宿舍楼。夜深了,有人打开窗户,问我们是否神经病。
有个男同学留着时髦的林志颖式的三七分头,高个子,挺鼻梁,长的比林志颖更大男孩子气。他下课之后骑自行车到宿舍楼下等我。第一次坐在自行车前座上,很紧张。从来没坐自行车这么开心过。一仰头就能看见他高挺的鼻子。到了堤岸边,他推着自行车,车轮各铃响,幻想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。
高中时的偶像是温兆伦,床边贴满了他的海报。最喜欢的歌是你怎么舍得我难过。后来又爱上了心太软。离开家去北京上学之前,在茶馆里和一个男生告别。茶没喝,眼泪滴了不少。服务员不停的往这边看,自己觉得很浪漫。大学的时候旷课,趴在床上看北岛和逝水年华。北大往事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。周末自己一个,三个小时,从东边的广播学院倒三次公共汽车到了北大校园。在未名湖边的石头上坐下,冲着湖水发呆。饿了去食堂吃饭。再回到湖边,已经有人开始弹吉他唱歌了。听了三个小时,半夜了。弹吉他的人走了,情侣们也闪了,黑洞洞的湖开始有点吓人。总算听到脚步声,冲过去,吓得人家从自行车上跳下来。很困,没地方睡觉,我说。那位看上去很老实的考研的男生带我回他租的平房里过夜。我睡他床上,他睡了地板。
我对学习失去了兴趣,考了全班倒数第二。最高兴的事情是和同学出去喝酒。学校附近的小饭馆,临时搭的砖房,泥土地面,塑料桌子上铺的是白色塑料薄膜。要蚂蚁上树,京酱肉丝,椒盐里脊,一瓶二锅头。谁能劝能说,把别人灌倒,自己红旗不倒的是赢家。我比较特殊,还没等别人劝,先自己喝倒。所以每次成立战线的时候都没人要我。后来我就有了“醉仙”的别称。
二十世纪末的时候,我们学校是郊外的郊外。那时侯从学校到东直门得先坐小巴士,再倒大巴,怎么也要一个小时到。路过现在大望路的时候,看见有个小玻璃房子,外面写着现代城,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。寒假我没回家,呆在学校去东直门的公司打工。那时侯第一次听同学说北京有个三里屯,听不明白还让同学说说每个字都怎么写。听完之后特怀疑:怎么这名字这么老土。
毕业之前喝散伙酒。有同学录下来现场的情景了。镜头从我开始:我在啃骨头,没嘴巴说话。接着去旁边的同学,转了一圈,我还在啃骨头。那天晚上,整个校园好像是摇滚音乐会现场,每个角落都有人弹吉他,唱歌。我摔了几个啤酒瓶子伴奏。
我爱上了出远门。在路上觉得很有灵感,但发现自己写的东西都很垃圾。迷上了派对,直到有天凌晨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感觉极度空虚。搬家到上海,新鲜感持续了三秒钟。换了五份工作,没一个做的好。爱上了两个人,没搞清楚自己到底爱哪个。小时候的故事里有个猴子,捡了西瓜,扔了玉米,最后什么都没有。我觉得自己和那猴子挺像,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。
小时候幻想自己长大以后可以出国留学。2006年临走之前的心境,却是儿时做梦也想不到的:甚至有点悲哀。还不想离开这些城市,还不想给自己这点小故事划上个结局。带了一摞照片,插满了床头的墙角:在尼泊尔的,01年美国独立日派对的,03年的新年晚宴,上海家外的早坪上。每张照片仿佛是我与过去的一个秘密连接通道。一年以后,照片一张张取下来,仍然放回到保鲜袋,扔到行李箱里。
曾经喜欢一个人背包去旅行,06年底又上路去墨西哥。和青年旅馆里的年轻人一起吃饭,去酒吧,喝酒跳舞。一个长发的小伙子凑近了和我跳舞。忽然觉得很无聊。旅行结束只觉得累。两年提着两个行李箱,搬家搬到恐惧。刚到香港,一进自己租的如监狱房般大小的公寓,仿佛要窒息。在纽约有了家,可还是觉得没踏在实地上,发虚。想北京上海,想家人,想自己过去的那点小事。喜欢上简单的生活:一家人,三两知己,一点追求。能不要的就不要。
好些年不读诗歌,不喝二锅头,不坐自行车,不参加派对了。依然喜欢白色。办公室的女孩去参加聚会,抱怨那里的男人都三四十了。我说不正好吗。她笑说:Come on. I'm in my early twenties! 回头想想,我不也才late twenties吗?二十三岁的女孩和二十八岁的女孩,那是两个世界。飞扬的青春,经历的时候是青涩的,原本是让人真正长大以后去留恋的;如同今夜。只是,不再伤感。那点多愁善感是青春时的奢侈。
